8月31日,国家水利部在四川省泸州市主持召开了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一期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会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主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泸州市水务局、江阳区水务局,建设单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体工程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共19人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专家在川南发电公司总经理李胜章的陪同下,实地查勘了川南发电公司厂区、进厂公路、灰坝、铁路专用线等的整治防护措施及植被恢复情况,听取了川南发电公司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对有关情况分别作了汇报,验收组对各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川南发电公司一期工程属国家大型火电基本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00MW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包括建设2×600MW燃煤机组及相关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包括运煤铁路专用线、长江取水口及取水管线、电气出线等。工程总投资44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8338.56万元。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2004年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2005年4月25日,水利部以水函〔2005〕163号文件批复了《泸州电厂(2×600MW)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期工程于2005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于2007年 12月12日和2008年1月20日分别投入商业运行。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川南发电公司严格按照批复的《泸州电厂(2×600MW)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项目建设区实施了防洪排导工程、拦挡工程、斜坡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临时防护工程以及植被建设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实际完成截排水沟24387米,挡土墙34049立方米、挡煤墙790立方米、挡渣墙4342立方米、堆石棱体坝1座,浆砌石护坡61027平方米、喷浆护坡1950平方米、综合护坡164909 平方米,土地整治27.38公顷;植被建设工程包括厂区绿化12.59公顷,植绿篱2856m,植树117476株,植藤本植物11447株,播撒草籽29.88公顷。
会上,验收组一致认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一期2×600MW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川南发电公司优化了设计和施工工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最后,验收组要求,川南发电公司应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胜章代表公司向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8月的泸州,气温异常炎热,各位专家不辞辛苦,冒着烈日来到泸州,对我公司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我仅代表公司全体职工向各位专家表示感谢,公司将严格按照验收组的意见和建议对水土保持设施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把该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做好,同时也对公司能顺利通过验收组的验收表示再次的感谢。(吴健)